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
文章来源:教育局管理员
添加时间:202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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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目的
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惑和问题,以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为核心目标,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训、以赛促改原则,通过岗位“大练兵”,使教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学科育人意识,更新教育理念,夯实教学基本功,更好地理解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知识体系,聚焦“双减”政策,将减负理念内化落实到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增长教育智慧,实现专业成长,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二、参加对象
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2.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研人员。
三、涉及学科
小学阶段(12个):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初中阶段(16个):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四、主要内容
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大练兵”的内容
教学基本功:包括教学礼仪、普通话交流、规范板书书写、学科特色基本功(如语文学科的朗读、地理学科的板画绘制、音乐学科的乐器演奏等)。
专业知识:课程标准掌握、学科知识掌握与拓展、教学问题探索、德育渗透及心理健康指导。
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学法指导能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能力、教学反思能力、作业设计管理能力。
2. 教研人员“大练兵”的内容
专业知识:教育政策的解读、现实问题的洞察与破解、教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教研成果的提炼与总结。
专业能力:教学示范能力、组织教研活动能力、专业引领能力、教学评价与指导能力、命制试题能力。
五、活动阶段和环节
教师岗位“大练兵”分四个环节:
1. 校级全员“练兵”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贯穿全年。各学校要把“大练兵”内容纳入到校本研训当中,形成方案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学校必要的资源支持,并做好检查督导。
2. 县(市)区级培训展示
各地要将“大练兵”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作为本地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各地形成“大练兵”实施方案于每年3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于每年3月至4月组织教师竞赛展示。
3. 市级培训展示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师进修学院于每年5月至6月根据各地培训展示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并组织市级竞赛展示。各地在每学段、每学科中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展示活动。根据参加教师成绩,对教师个人、学校和县(市)区进行表彰,并择优推选至省里参加相关学科展示。
4. 省级培训展示
省级通过调研,结合各级展示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省级专项培训,并分学科进行练兵展示,对练兵展示成绩优秀的教师按一定比例授予“教学标兵”或“教学能手”称号。
教研员岗位“大练兵”参照教师岗位“大练兵”环节,分为县区级“练兵”、市级展示及省级展示三个环节。
六、组织管理
1.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是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校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
2. 各地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学校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同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各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助力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提高岗位“大练兵”活动质量。
3. 各地要积极探索有效的训练方式,引导教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练兵”计划,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掀起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大练兵”活动热潮,推动“大练兵”活动全面持续深入开展。
4. 加强考核评价。要把教师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折算成学分记入,具体折算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活动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岗位“大练兵”的经验和成果。注意发现和树立典型,表扬表彰先进,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单位和积极贡献单位。激发各地各学校及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的热情和干劲,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推动“双减”落地见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审核:刘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