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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文章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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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信访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保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高校章程管理,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重要材料综合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申诉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指导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承担教育制机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针对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承担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负责纠风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工作,负责民心网、市长热线等平台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计财基建科。统筹管理国家、省及市下拨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国内外对铁岭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资本运营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局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全市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参与拟订并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市教育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改革发展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评价改革,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教材的选用、校本教材审核备案和学籍管理工作。

    (四)语言文字与学前教育科。制定全市语言文字与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应用,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并监督检査,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落实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和准入制度,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和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五)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负责全市高等教育、师范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广播电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所属高校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高校后動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校企联盟建设工作,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与学生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中专学历认定,组织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负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

    (六)学校安全与体卫艺科。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相关教学改革工作,拟订地方相关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教材建设、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大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七)党群工作科。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市属院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指导市属学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参加党的全国、省和市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管理或协管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宣传和政治稳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市属学校统战工作,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学校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负责机关高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审核:付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