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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53002号《关于特殊教育30年以上教师职称单列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教育局管理员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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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雁代表:
您领衔的西丰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特殊教育30年以上教师职称单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依据《辽宁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相关规定,提出对从事特殊教育30年以上一线教师职称晋升计划单列,实行“在特殊教育学校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的建议,目前无法实现。职称评聘政策性强,在国家、省未出台新的政策的情况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对现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权利。我们会把当前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反映给上级有
关部门,如果我省有新的政策出台,我市将坚决落实。
铁岭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审核:付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