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详情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2021年度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教育局收复中心袁莹

    添加时间:2021年01月27日

    阅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单位职责: 承担教育服务与招生考试等工作。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

      负责处理中心党务、组织、宣传、文字综合、人事、工资福利、精神文明、统战、计划生育、工青妇和文电、会务、统计、档案、信访、教育史志、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保密机要、后勤服务等工作。

      (2)财务服务科

      为市直院校及相关单位提供会计核算、财务人员培训、年初预算编制及年末财务决算等服务。为市直院校及相关单位提供项目库建设、采购项目申报审核、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工程及资产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所服务单位的各类审计工作。

      (3)网络资源中心

      负责实施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现代技术教育教研与科研;组织中小学教师信息网络资源建设与维护;开发与审定现代教育技术教材。

      (4)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5)教学仪器站

      参与全市中小学专用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实验教学工作,培训实验教师、专用室管理人员和专用室仪器设备配备。

      (6)函授教育工作站

      承担辽宁大学等院校在铁岭市域内的函授招生和教学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函授教育的指导服务工作。

      (7)民办教育办公室

      承担为市直社会力量办学的初中、高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工作。

      (8)生产教育办公室(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对全市校办产业和综合实践基地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具体开展学生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安全与健康教育、科普教育与制作家政训练、素质拓展、劳动实践教育,为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实验、人文地理教育、工业生产实践、环境保护教育等提供服务。

      (9)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开展青少年示范性、向导性科技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科技竞赛,举办科技培训班,培训科技辅导员,为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活动开展提供服务。

      (10)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铁岭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法规,负责中专考试(中考)、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成人考试、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家、省、市赋予的其他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开展我市招生考试相关的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0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1个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949.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1.3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无;

      3.专项收入无;

      4.提前告知专项无;

      5.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6.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37.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949.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09.72万元;

      2.项目支出539.59万元;

      在支出预算2949.3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无,债务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无。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122.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减少)财政供养人员7人,增加支出;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加大非急需、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无,其中:货物无,服务无,工程无。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与上年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

      2.房屋情况;其中:办公用房436.00     平方米,金额152,713.59元;业务用房3,204.00平方米,金额2,517,286.41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1年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金额539.5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点击链接:铁岭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