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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教育局管理员

    添加时间:2021年02月01日

    阅读: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铁岭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局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同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突出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在公开内容上,严格按照要求,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教育信息。

    3.健全制度,保证信息安全。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同时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无泄密事件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1

     2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91814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目前政府信息分类界限不清晰,难以快速准确辨别哪些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导致主动公开范围不广、内容不全面、时效性不强。二是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敏感,对于必公开、应公开、可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作出反应,往往是事后补救,导致了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优化服务。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二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付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