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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教育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铁岭市教育局办公室邱鸿锦

    添加时间: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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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范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更好地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地接受市民监督、提升全市教育系统社会形象和微信公众号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凡在市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信息内容 

      市教育局各科室要积极主动地提供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搞好对外宣传。发布信息的内容要及时准确地反映教育系统各项工作。

      三、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在上传信息上严格遵守“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保证信息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1.微信公众号各栏目的信息,由市教育局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撰稿并填写《市教育信息发布备案表》。经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后,将纸质备案表交给公众号管理员,管理员报主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予以发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上报的信息,必须标明单位、标题、时间、拟稿人、审核人等。审核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对上报的信息严格把关。

      3.管理员对所有纸质备案表做好永久保留工作,以备在国家有关机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四、信息保密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发布。

      附件: 铁岭市教育局信息发布审核表.xls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样表).doc

      (审核:金凤杰)